聖經上說,自從亞當犯罪後,罪便入了世間。
犯罪的情形千百種,但做錯事時的心理狀況,卻不外乎三部曲:
1. 否認
2. 逃避
3. 合理化
這不分男女。
我發現還有一種普遍的痛徵~ 誇大;也就是說些自己無法承擔的話、自己無法兌現的話;
什麼原因讓人能一而再、再而三的誇大也不臉紅?
就是這個犯罪三步驟讓人良心能夠很快的過意的去
今天他還膽敢說,我對他好像很冷淡,應該是那封信的關係吧?
真不知道他想表達什麼?
他以為裝死裝沒事,事情就真的過去了嗎?
他沒有勇氣說對不起,卻想要用這種輕描談寫的方式,試探我是否疼痛已過?
我的確恢復正常生活快滿六週了,
我也不期望與他有任何回覆過往的互動。
但如果想要當普通朋友,
也得先說聲 對不起吧?
這三個字有這麼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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